環保斗違規擺放年均投訴逾千 檢控個案僅雙位數

蘋果日報 2018/06/13 20:05

環保斗

不時有環保斗在街上違規擺放造成阻街,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環境局去年以短期租約方式出租將軍澳第137區填料庫旁及屯門西小冷水路兩幅用地,供業界存放環保斗,但據報該兩幅用地使用率偏低,令環保斗在街上違規擺放的問題未有改善。
環保署回應提問時透露,將軍澳短約用地可存放約120個環保斗,租用率自去年1月投入運作以來逐步上升,現時每日及每月平均租用率達九成以上;但屯門可存放約80個環保斗的用地,自去年12月投入運作以來,現時每日及每月平均租用率僅3成,當局相信低使用率與場地設施不足有關,承辦商已承諾改善設施。
另外,該局指政府過去收到有關路旁環保斗的投訴,通常涉及阻塞道路或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警方和地政總署分別按《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及《土地 (雜項條文)條例》處理涉及路旁環保斗的投訴,若被檢控,前者罰款額由500元至3,500元不等,後者則罰款額為1,500元,一般當環保斗營運者接獲警員勸喻或警告後會按情況安排移走環保斗。
過去三年,地政總署接獲環保斗的投訴個案,由2015至17年分別有858、1,098及896宗,但2015年環保斗營運者被檢控及定罪的個案分別僅1宗,16及17年檢控及定罪個案更為0宗。警方則由2015至17年分別接獲1,230、1,441及1,419宗投訴,作出勸喻或警告的個案分別為858、935及982宗,至於檢控個案同樣甚少, 2015至17年分別為10宗、1宗及20宗。
另外,2015至17年,涉及路旁環保斗的交通意外數目分別為4宗、4宗及3宗;受傷人數為4人、6人及5人,均屬輕微意外,主要涉及駕駛者不專注地駕駛、車輛失控及疏忽地倒後行車等。該局指一直探討設立由業界牽頭的自願環保斗登記制度,把遵循適用的政府規定和指引包括在登記準則內,業界初步表示接受該構思,政府正聘用外界顧問與環保斗營運業界協作,冀望在今年內就設立自願登記制度訂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