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黎明是職業演員,他只是扮演導演分配給他的角色,球技不濟,不是他的錯,不可以怪他。事實上,許多麻甩佬,根本也「唔識踢波」,卻買件波衫穿在身上通街走,人看世界盃,他也看世界盃;然而,這也沒有甚麼不妥,你不一定需要識踢波才可以穿球衣,不一定需要懂得「拉犀」射罰球才可以看世界盃。
講開又講,任何人也可以看電影,他絕對不需要是電影人。任何人也可以聽歌,並不是音樂人才可以聽歌。同樣道理,任何麻甩佬都可以說自己是情場高手,吹牛並不是個別麻甩佬的專利。
我「唔妥」的,是公營機構九鐵的高層,西門子事件搞到一鑊泡、白賠了一億元之後(「調查報告」歸咎於「傲氣」,即係乜?傲氣我大把,你也給我一億元好嗎?),隨便說句道歉便算了,說時還萬分委屈似的,像南紅在雨夜被姜中平強姦後那般委屈。我「唔妥」的,是那些職業高官,他們受了高薪厚祿(從納稅人袋中掏的),理應懂得怎樣辦事,然而辦起事來,卻總像軟腳蟹。
看着這班膿包,實在哭笑不得,我惟有拿個足球出來,希望可以「拉犀」勁射他們的春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