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控罪指被告於4月4日在長沙灣昌暉大廈天台殘酷對待一隻白色銀狐犬,將牠從大廈拋出導致其死亡。
案件押後至5月18日再訊。辯方一度申請保釋,但是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本案案情嚴重,拒絕其申請。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批評指,台灣以至澳門都已有完善的保護動物法例,但香港有關法例卻相當過時落後,立法原意僅為保障財產或衞生,促請政府用心整合現有法例維護動物權益。麥志豪建議,政府應制訂清晰指引和機制,並由了解動物的人士或已受訓練的警員負責調查懷疑虐待動物的個案。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前晚發起聯署,要求政府修訂保護動物的法例,至昨晚已有3.5萬人聯署。鄺俊宇表示稍後會將聯署交給特首林鄭月娥。
■記者歐陽聯發、李晟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