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賄賂罪在美國被判囚3年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法院聆訊後至今未有裁決。根據聯邦監獄局資料,身處獄中的何志平將於美國時間本年6月8日釋放,亦即香港反送中運動一周年前夕,他前後總共服刑2.5年。
過去報道:判囚三年 何志平向美法院上訴 何志平於2017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隨即被控8條關於賄賂及洗黑錢的罪名,指控他在2014年至2017年間,為了替其幕後金主中國華信能源公司換取生意上的好處,先後賄賂多名非洲政要。陪審團裁定其中7項控罪罪成,去年3月他被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至今已服刑2年4個月。據其律師解釋,若何的行為良好,最快可於今年6月獲釋。
聯邦監獄局資料顯示,70歲的何志平將於6月8日由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MCC)釋放。不過,由於他的護照早已過期,並無合法在美國逗留的身份,所以釋放後也不能直接離開。美國當局早前已預告,會安排遣返出獄後的何志平。
何志平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上訴法院於3月11日開庭處理,但至今未有頒下裁決。
記者 林偉聰 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