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2014年,當時37歲的李宏基常對妻子和兩名5歲、6歲女兒動粗。李妻申請保護令後兩人分居,李懷疑妻另結新歡,企圖抱走兩幼女自殺報復,幸被及時制止,李被判監11個月。李在獄中得知妻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兩個女兒的監護權,懷恨在心,出獄後縝密計劃殺人。
同年4月16日李守在幼稚園外,見前妻送女兒上學,李強行抱走大女,持刀刺死上前護女的妻子,幸小女兒機警奔入學校。李開車載大女兒到新竹尖石山區,餵女兒吞安眠藥,密封車窗後在車內燒炭,李獲救但大女兒兩個月後不治。李其後在庭審時竟說「小女兒還沒死」,「如果出獄還會報復」,冷血令人齒寒。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