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宣傳力度受管制,其實目前還是靠口耳相傳維持口碑,繼而獲得律師們的眷顧,獲得案子。這是個雞蛋與雞的問題──沒有口碑,就沒有案子,但沒有案子,又何來口碑呢?事實是,這一行需要很多的人際關係。新一輩想上位,確實需要人提攜。師傅固然可以推薦,也可以找徒弟合作。如果認識律師uncle、auntie的話,就更加無往而不利。
我目前的名聲並不與本身專業有關,所以並不會幫到我的事業,雖然的確有客人是因為我的所謂知名度而僱用我。有位朋友最近在網上感嘆道「初出茅廬,有誰不是從低做起?」我深有同感──新人要學習的東西太多,工作時間長,但收入至少在這個階段不能與付出成正比。但我深信我們大部份的大律師並不是因為金錢而走進這一行的。財經版的讀者可能會覺得我們離地,但我不認為所有工作都是跟金錢掛鈎的。大律師界貧富差距一樣的兩極分化,但我敢說大家都是一樣的為自己的工作自豪。畢竟,大律師是一份帶有榮譽感的職業。我們的工作不只是打一份工。我們是守護者,守護着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
林作
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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