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14家公司被查的36個機構違法違規問題較多,集中表現為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構銷售人員等手段套取資金,虛列業務管理費、私刻投保單位印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利益等,與中介機構財務、業務關係不合法、不真實、不透明的問題相當嚴重。
有關保監局依法對上述36個機構合計罰款989萬元(人民幣.下同)、警告四家公司、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13項、吊銷一家省級公司營業部業務許可證;依法警告86名責任人,罰款85人合計219.2萬元、責令撤換11人、撤銷任職資格7人。
交銀國際保險業分析師李文兵表示,由於違法違規行為帶來的收入佔比非常小,對相關企業基本面不會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