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違誓恐犯國安法掀寒蟬效應 工會憂以言入罪fb留言都被「家法伺候」
港版國安法公務員聶德權梁籌庭
政府最快下月中發通告,要求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現職公務員則暫未安排。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出,當局表明若將來公務員的言論違背政府政策或政令,都是抵觸《基本法》,或會被革職甚至負上刑責。他直言現時公務員團隊「個個都唔敢講嘢」,擔心被以言入罪,「點知邊個係篤你背脊嘅人」。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與多個公務員團體會面,為宣誓解畫。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今日(25日)接受港台訪問直言,「見完之後更加擔心」,普遍公務員都擔心將來容易被以言入罪,如局方在會上表明,即使是Facebook社交平台也屬公開平台,換言之,若將來公務員在其私人Facebook賬戶發表與政府政策相違背的言論,「都可以執行家法懲處你」。
梁籌庭指,當局至今仍未交代清楚,將來在甚麼情況或有何準則,公務員會被視為違反宣誓及抵觸《基本法》,「乜嘢情況下會觸碰到紅線,準則係乜,暫時係唔知」。他指,不少同事反映,若因違誓而被革職,頂多「東家唔打打西家」,但日後可能要面對刑責,「講錯要坐監,咪好淒涼?」他直言,現時同事之間都不敢多言,「點知邊個係篤你背脊嘅人」。
港區《國安法》第6條列明,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梁籌庭指出,另一項爭議就是如何處理「在職」公務員宣誓,因他們入職條款沒有此項,「若夾硬要宣誓,就有機會抵觸僱傭合約」,如在職公務員拒絕宣誓,會否被懲處或辭退,及有否賠償,當局都必須交代清楚。
梁籌庭坦言,自當局要求公務員宣誓後,對吸引人才加入政府肯定有影響,如一些文職職系過往有3萬多人應徵,十分踴躍,惟近期投考人數不足2萬,他估計主要原因是對宣誓的制約不明朗,令年輕人卻步,「政府工唔係一個最好嘅理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