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工會聯合會主席鄭超傑表示,法律上沒有規定食環署人員不能穿便服拘捕小販,但食環署內部指引有規定,前線人員拘捕違法小販時須穿制服,除非事前已向高層如助理署長申請,獲准後便始能穿便服執法拘人。
鄭超傑指出,該署有所謂策略性拘捕,就是在制服外穿上外套掩飾,至近距離,即警覺距離,約數步之遙時脫去外套,表露身份是食環署人員,再上前拘捕無牌小販,這情況是容許的,也不必事前申請。他說,策略性拘捕的目的,是防止無牌小販逃脫,甚至可防止一些無牌熟食小販推着滾油車狂奔,減少傷及無辜途人。
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主席林貴昌表示,食環署人員拘捕阻街的有牌小販或無牌小販時,都應穿着制服。
另外,根據食環署內部指引,食環署人員在任何情況下,如追捕行動可能導致途人、小販或食環署人員受傷,則應停止追捕。
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梁欐透露,事發現場是無牌小販黑點,區議會已多番要求警方和食環署進行掃蕩,至於食環署人員在制服外加上外套掩飾,目的是方便拘捕行動,他覺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