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婦舉報】辦公室變偷情地 淫官洩不雅照:佢敲詐我

蘋果日報 2016/11/11 01:25

山西分手國土局朔州

山西朔州情婦舉報林姓國土資源所長,養多名情人,更在辦公室內發生關係。該網帖附上3張不雅床照,周二在各大論壇熱傳。電山陰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監察室張姓主任前日證實,林男今年4月因工作不力被撤職,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於舉報的其他問題,該局紀檢部門正在調查。
舉報者稱,林男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錢替人辦事,甘當黑煤窰的保護傘。接近林男消息人士指,網傳照中男子確是林男,早於2009年已離婚,照片是女友偷拍,以此索取分手費。林本人已向山陰縣公安局報案。
林的情婦自稱,2012年在縣城開設服裝店,偶然機會下互相認識,並交換電話號碼。之後,她陸續接到對方電話、短訊邀約吃飯、唱歌,幾次謝絕後,對方仍然不斷邀約。在一次赴約吃飯喝了點酒,雙方在酒店發生了性關係。該女子稱,林男當時說已離婚。但去年8月,她發現經常有女子給林打電話,均被匆匆掛斷。之後,她發現林男同時和4名女人保持曖昧關係。
「馬營鄉轄區煤炭資源較為豐富,國土資源所承擔着對煤礦的監管,故林X的工作、生活均為一體,即使在辦公室發生男女關係,也是下班時間。」消息人士指,不雅照是女子發現林對自己有疏遠時,便偷偷錄下的短片,以此要脅結婚。
該消息人士續稱,舉報女子見結婚不成,便提出索取分手費。林男曾先後向其80萬元人民幣。第二筆分手費收據上寫上:「分手費全部交清,包括青春損失費,身體傷害費。如果林X對我人身攻擊,我會一如既往維護人權;如果不對我任何傷害,所涉及的關於兩人視頻資料,絕不流向社會;如視頻資料流入社會,所付款全部退還;分手後各負其責。」
林男被該女子不勝其煩地索取分手費激怒了,周日自行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昨日證實已接獲舉報,但兩人為男女朋友關係,女方未到案之前,是否構成敲詐暫時難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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