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辯方大狀陳詞:高牆與雞蛋 我哋係鵪鶉蛋不堪一擊
暴動旺角騷亂林傲軒
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美國隊長」容偉業等人被控暴動罪受審。代表第三被告林傲軒的大狀今陳詞指,控方指控林當日於黃台仰發號施令、大叫「3、2、1!去」的前後時間,均與站在前線手持盾牌人士交流;惟大狀要求陪審團看清楚,當時林手上沒有任何裝備,連盾牌都沒有,「高牆與雞蛋,我哋係鵪鶉蛋,不堪一擊」。大狀又稱,雖然林身處現場,但也不一定與現場其他人士想法一樣,「七一遊行年年幾萬人參與,行一樣道路,但佢哋唔一定有一樣嘅訴求」。
大狀王國豪又於陳詞時提到,當日林在15分鐘內三度被警方突襲施放胡椒噴霧,林雖「中招」倒地,但仍勸現場人士「唔好嘈,人哋有晒架生」。大狀望陪審團三思,考慮一個有如此情操的人,會否參與暴動。大狀並指當日有人鬧警察,亦有人鬧本民前,孰是孰非難以說清,「但我覺得大家都係輸家,輸咗一個和諧嘅香港」。
大狀又謂,當日林傲軒身處砵蘭街,沒有任何暴力行為衝擊警方,卻多次遭施以胡椒噴霧,有一次更是被警方「暗算」,突然遭胡椒噴霧噴中。大狀指出,若陪審團留意片段,會看到現場還有一名外國人「中招」,「噴到成面都係,成個聖誕老人咁」。大狀不知該名外國人是否旅客,「如果係,香港歡迎你,但我諗佢唔會再嚟」。王大狀已陳詞完畢,明天將由代表容偉業的大律師郭憬憲作結案陳詞。
被告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共同面對一項暴動罪,指4人於2016年2月8至9日期間,於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HCCC408、HCCC408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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