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衞剛(42歲)被控於前年9月29日在尖沙嘴彌敦道與海防道交界危險駕駛,導致女子林寶寶(26歲)死亡。控方指驗屍結果顯示死者多處受傷致死,傷勢包括前臂、雙腿及胸口骨折,肺葉撕裂,胸腔積血。辯方辯稱被告意外時失去知覺,在無行為能力下發生意外。
控方昨傳召調查警員作供,他稱到場後發現被告「有少少面青青」,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呈陰性;而車長位置有一灘疑似嘔吐物掛於車窗玻璃上。稍後被告稱案發前「食咗個麥當勞麵包,有芝士嘅」,又謂「對芝士敏感,唔舒服,嘔」。警誡下被告稱「啲乘客搖醒我同叫醒我,嗰刻我相信自己暈咗,我唔知發生咩事」,有乘客還叫他「定啲嚟」。
辯方盤問時質疑警員沒將與被告的對話完整記錄,「麥當勞」、「包」、「早餐」及「敏感」等字眼統統欠奉,質疑他是否刻意不寫。警員解釋已盡量將記得的寫下,但指或因匆忙引致「唔記得咗寫」。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79/17
■採訪蔡少玲、撰文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