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國泰空少涉阻差辦公受審半日罪脫 官指有可能未及反應已被捕

蘋果日報 2020/09/01 00:12

吳子健阻差辦公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市民於去年11月11日起連續多天發動「大三罷」堵路。準備升職的國泰航空機艙服務員,去年11月12日駕車途經大埔天賦海灣附近時遇擠塞,被指騎雙白線打橫停放路中,拒依警員指示駛離,最終疑在短短15秒內被警員拖落車,乘客位車窗亦被打爆。空少被控故意阻差辦公,涉案後遭國泰解僱,案件今開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取控辯證供後,認為被告故意停車阻路,但警員到場後他可能未有足夠時間反應,未能肯定他故意不按警員指示,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案件今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吳子健(32歲)被控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晚在大埔創新路犯案。

自辯透露即將升職 被捕後遭解僱

控方只傳召乘警車到場戒備的其中一名警長伍國雄作供,辯方除被告自辯外,亦傳召被告女友作供。警長證供透露,當時來回行車線均受阻塞,警方到場開咪叫車輛駛離,被告的私家車橫放路中並拒絕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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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伍國雄
被告自辯透露在國泰任職9年,案發當日接受升職培訓,晚上與女友一同往天賦海灣探望朋友。他指國泰去年8月發出通告,指員工參與示威活動會被解僱,而案發在11月,他知道公司有此政策,故不會參加示威。他解釋當晚因路面堵塞,欲掉頭離開,但扭軚後發現不夠位置,故停放路中;更透露因面對審訊,遭公司解僱,需賣車籌措律師費。

聞廣播即遭警員拉下車 車窗遭警打爆

被告在盤問下承認,當時有聽到警車廣播,但一聽到廣播時,已有警察在他車旁出現。他稱警察拉開司機位車門,旁邊女友乘客位的車窗亦隨即被警員打爛,他驚慌腳震,被警員拉下車。他指整個過程很快,只有10至15秒。被告女友周曉彤(譯音)則供稱,案發時左方有車挨近,故男友需扭軚閃避,最後停在路中。
案件僅花半天便審結,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即席裁決,指被告及女友證供不可靠,女友聲稱左邊挨近的車由避車處駛出,但影片顯示被告停車位置路旁沒有避車處;而被指挨近的車駛走後,被告的車仍然不動,故認為被告是故意將車停放路中央。

無法肯定被告短時間內故意拒從指示

但蘇官指,控罪並非指控被告堵路,而是指他在警察到場後故意不駛離,被告故意停車並不代表他之後必然會故意拒聽從警方指示。根據控方影片,蘇官認為被告的確有機會不夠時間反應;對於被告是否真的在這麼短時間內,故意拒絕跟從警員指示,法庭抱有懷疑,故裁定罪脫。
【案件編號:FLCC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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