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蝕晒】$4.4萬鑽戒箍唔實女友 台男入稟要攞返

蘋果日報 2017/09/03 11:00

台灣台北鑽戒永婚

台灣台北市莊姓男子曾追求杜姓女子,但杜女同時有一名穩定交往的男友,2014年10月她獲正牌男友求婚,莊男同年11月約她見面,並贈送一隻價值17萬元新台幣(一同‧4.4萬港元)的GRAFF鑽戒。豈料,莊男後來與新女友結婚,入稟要求杜女歸還鑽戒,還聲稱當時他是為求婚而贈禮,杜女卻隱瞞將嫁給正牌男友,不當得利收下鑽戒。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開庭審理,莊男卻又未出席辯論,法官因此依杜女主張,判決免賠。
判決指出,莊男提告,他與杜女原為男女朋友,2014年11月為了向對方求婚,在台北晶華酒店GRAFF專櫃,購買價值鑽戒,2天後於台中日月千禧飯店求婚,並交付鑽戒作為信物,杜女收了鑽戒後,卻竟然於2015年6月與她現任配偶結婚,莊男因此認為杜女應歸還他該隻鑽戒或償錢。
杜女自辯稱,莊男在追求她時,她就與現任配偶穩定交往中,正牌男友2014年10月向她求婚,她在多名好友見證下答允並在facebook貼出戴上婚戒的照片,莊男應該明確知悉此事,但還是在半個月後將她約出來餽贈鑽戒,她當時向莊男說:「你不用再浪費金錢在我身上。」莊男卻回答:「這只是一個禮物,單純只是表達我現在對你的愛意。」
杜女強調,莊男當天並沒有提及求婚,鑽戒並非以結婚為條件的餽贈,她事後未與莊男結婚並不構成不當得利,而且事實上她2015年1月透過臉書看到莊男結交新女友,從此就沒有再與莊男碰面,為了避免現任配偶誤會,同年3月赴布吉旅行時,她還將鑽戒扔進了大海。
杜女指出,莊男與新女友結婚後,她於2015年12月接到莊妻打來的示威辱罵電話,莊男隔天傳短訊,他妻子偶然發現了他買鑽戒的收據,質問下讓他吐露了曾追求杜女的事,莊妻因此要求他討回這隻鑽戒,但莊女認為,她收鑽戒時並未認知是以結婚為條件,而且這只戒指現在已經不存在了,所以她沒有理由歸還。
法官判定,莊男聲稱不知杜女2014年10月答應正牌男友求婚,而且餽贈鑽戒是附帶同意結婚的條件,杜女都駁斥是不屬實,而莊男寫有「WillYouMarryMe?」的餐盤照片,杜女也否認其真實性,莊男應該對此進一步舉證,但卻經法院合法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作供,因此採納杜女供詞,判決不用賠償鑽戒,還可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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