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撥款】港鐵稱暫時停工半年後承建商即可「離場」

蘋果日報 2016/02/27 06:00

港鐵高鐵撥款高鐵停工

高鐵追加撥款已過了政府自定的2月底「死線」,但立法會財委會今日仍未能批出撥款。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晚上回應時改口稱2月「死線」是考慮高鐵是否暫時停工的時間。換言之,並非真正死線。他無正面回應何時才是真死線,僅稱港府後日與港鐵商討。

港鐵發言人回覆查詢時指,會與港府審慎檢視高鐵工程的財政狀況,若收到暫時停工指令,會向分判商傳達,由不同分判商安排暫時停工和善後,包括撤走工人和非固定機械,亦要在工地安排保安保護工程和保障公眾,維持隨時復工狀態,安排暫時停工需時約1個月,並要視乎各分判商規模和進度。

發言人又指,暫時停工6個月後,承建商就可以離場,維持暫時停工狀態每個月涉款2.33億元。按照港鐵說法,即高鐵工程在暫時停工滿6個月後,才算真正停工。至於政府會否在後日與港鐵會議後發出暫時停工命令,暫時仍未知道,在這之前立法會能否再加開財委會並通過撥款成為各方爭持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