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個月,EdZander還想借第三季推出的Razr2,把傳媒注意力轉移至新產品而不是集中在慘不忍睹的業績上,但其如意算盤似乎打不響。
Motorola方面,特地找來了碧咸做品牌大使,以後三年,他在洛杉磯銀河隊踢波,使用的相信都是Motorola的手機了。
思哲看過Razr2的資料,知道這部手機相比於第一代,更薄、螢光幕更好看、鏡頭解析度更高、速度也更快。只不過,直如PS3對決Wii的翻版,一件取得成功的產品,往後單靠功能的改進,若面對另一件創新的突破的對手,終於還是敵不過。
舉個例,所謂的功能改進,就是提升一個攝影鏡頭的解析度,或用盡方法追求更薄如蟬翼的機身;至於創新和突破,較明顯的例子要數iPhone的Multi-touch,Wii的操作系統,甚至於Google的Adsense。
前者,是些微的小改善,後者,是靈魂昇華的大躍進,需要真正的「thinkoutofthebox」。產品一下子去到完全沒有競爭對手的境界,怎麼會不贏?不過這種大躍進,大家認為Motorola下一部手機可以辦得到嗎?
案內人隨筆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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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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