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續稱,張接着想測試右邊身,但她主動要求「等我嚟」,控方問其原因,她回應「為咗保護病人,所以話我去做」。她遂揭開病人手術袍一角,以手按其腋下及上臂內側,當時張在旁監督。完成後張才向她解釋,進行脊髓麻醉時有部份「heavy marcaine(麻醉藥)漏咗出嚟」,故要進行測試。手術後她即向上級匯報,翌日再向醫院提交書面報告。
辯方律師多番質疑陳證供準確性,指她無麻醉專業資格,何以在手術時反問專科醫生做法。陳稱曾修讀麻醉護士課並及格,曾參與2,500宗手術,未見過麻醉師在嬰兒出生後做同類測試;按其經驗,病人在手術中反映有痛楚,麻醉師才會測試,但不會觸碰胸部。
■記者伍雅謙、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