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駕駛輕鐵三年經驗的輕鐵車長,在今年3月14日駕駛610號輕鐵,駛至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與安樂路交界時衝紅燈,其左邊車頭撞到一輛客貨車的右邊車身,客貨車車頭擋風頭玻璃碎裂,司機受傷。被港鐵評為不合符應有標準的車長,今在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罪,他在沒有律師下求情,指明天將面對內部聆訊,相信會失去工作,要求輕判。
被告周志廣(44歲),據控方指當時該輕鐵上共有50名乘客,被告事發後向警方指看到訊號燈是白色,但警方及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衝紅燈,港鐵的報告指是明顯疏忽而構成危機,引致有人受傷及財物損失。
育有兩名年幼兒子的被告,今在庭上向所有受影響的人士道歉,指事後被停職,為自己一時疏忽而感到後悔。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19日判刑,以領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而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