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市值100億新經濟公司 建議可一股十票

蘋果日報 2017/12/15 17:21

新經濟同股不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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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388)公布創新板的諮詢總結,將會在主板設立兩個新章節,分別容許市值達100億元以上的「同股不同權」(WVR)公司上市,及未有收入(pre-revenue)的生物科技企業上市。市場形容,此乃為繼1993年引入H股來港上後,上市規則最大的改革。
諮詢總結指,大部分意見認為在主板設新章節,比建立新板好。港交所預計,明年3月將就規則細節推出諮詢,明年下半年可落實並接受公司申請。
目前未有盈利的公司欲於主板上市,上市時市值要達40億元或以上。咨詢建議,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企業,上市時市值只要達15億元或以上,而新藥研發不能處於過早階段,侯可申請上市。
WVR企業方面,必須為新經濟公司(將會出指引信作界定),上市時市值若達100億元以上,收入須達10億元以上;市時市值若達400億元以上,收入則不設限;不設時限的日落條款,但創辦人的特殊股權不可轉售,即若創辦人離開其上市時的公司崗位、轉讓其股份等,其「一股多票」權將失效。
港交所亦建議,限制同股不同權股份投票權上限,每股1股特殊股份最多擁有10股投票權,意味「特殊股權」股東最少只須持有9.1%股份,就能擁有逾五成話事權。
港交所指,所有現行的主板要求將適用於WVR企業,例如定期召開股東會等。公司章程原則上亦會加入新條款,讓普通股股東容易利用法律追討出事公司。
港交所亦會取消「業務重心」在大中華地區的公司來港第二上市的限制,但有關公司之上市時市值須達100億元或以上、是新經濟企業,及已於已認可交易所(英國/美國)上市。至於今日(15日)之前已於已認可交易所上市,將設有「祖父條款」,即不受港交所新設的WVR條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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