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擊市民張小姐向本報憶述指,事發在上周五約晚上8時,她與友人行到海港城內一家電器店前時,見到一名由兩名女士陪同的幼童,就地大便。「當時好多人行緊街,其他人都畀佢嚇親,唔識畀反應」。電器店職員拿一張單張給他們「墊住」。張小姐批評有關家長行徑離譜,估計是內地遊客。「佢哋一啲無尷尬,好理所當然咁。但其實個細路唔係急到控制唔到,行多幾步路就係廁所」。
不少網民都表示難以接受事件,更有網民形容行徑「狗都不如」毫無公德心,除了弄髒地方更令人以為這是香港文化;也有網民質疑「佢哋唔覺得醜嘅咩」?
律師梁永鏗表示,商場屬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便溺已構成罪行,可循《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入罪,依例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