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額外成本 僱主多怪招

蘋果日報 2011/03/29 00:00


【本報訊】政府「縮骨」,將飯鐘錢和休息日應否納入薪酬的爭議交由僱傭雙方自決。個別食肆老闆有意更改僱員合約,日後列明「落場時間」僱員毋須在公司出現;外判清潔公司僱主也計劃在5月的僱傭合約列明員工無飯鐘錢;個別大地產商預料也會行「一國兩制」,財團直接聘用的員工不受影響,但代業主管理的物業,員工有可能受影響要更改合約。
同財團薪酬定義不一
餐飲聯業協會主席黃家和表示,部份食肆的法律顧問已建議老闆在新入職員工的合約內,清楚列明「落場時間」僱員不需留在工作場所內,原有員工亦可能要改合約。他不排除有部份賺錢不多的食肆,會採取削減員工工作時數等招數,減輕最低工資帶來的額外成本。
香港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表示,業界已對私人合約再作招標,向顧客提供三個報價,包括同時提供飯鐘、休息日工錢、二擇其一,或兩者都不包,「八成業主選擇兩者都唔計囉」。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教育及培訓委員會主席陳志球表示,大地產商直接聘用的員工,將不會更改合約,但只是由企業代管的物業,就要按客戶意願行事,屆時或會出現「一國兩制」,同一財團聘用的員工,薪酬的定義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