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搜五地拘五人 撿八百枚製成品
假硬幣黨疑趁長假散貨
【本報訊】臨近聖誕新年的消費高峯期,懷疑有偽幣集團趁機在本港「散貨」。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前日展開大規模的搜捕行動,在全港的五個地點,拘捕五名涉嫌管有及使用偽幣的人士,並搜獲共八百個懷疑假十元及假五元硬幣。 記者:陳沛敏、蔡建豪
有消息指,有關的假硬幣懷疑是在內地生產,再被帶到本港使用。警方發言人回應時證實,商罪科前日中午展開拘捕行動,在油麻地、荃灣、天水圍、粉嶺聯和墟、元朗洪水橋等地點的多個住宅單位、店舖及街頭,拘捕三男二女,他們全為本港居民,年齡介乎四十二至五十六歲,各人涉嫌管有、使用及串謀使用偽幣,至昨晚仍被扣留在商罪科接受調查。
商罪科表示,他們是接獲情報,經深入調查後展開行動,行動中並搜獲七百個假十元及一百個假五元硬幣。但警方強調,本港的偽幣問題受到控制,並不嚴重。警方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檢獲八萬二千多個假十元硬幣,較去年同期的十七萬多個大幅減少;假五元硬幣則有一千八百二十七個,較去年同期微升百分之三。
不少經常以硬幣交易的商戶都表示,由於面額小,平時收到硬幣時不會特別留意其真偽;即使接獲偽幣,也可能在找續時不小心給了顧客。經營果汁店的胡先生說,以往曾收過假硬幣,交了給銀行處理;除非交易金額較大,對方又用大量「散紙」付款,才會特別留意。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一些偽幣集團會用手上的偽幣,購買可再變賣的貨品,例如現金券或餅卡等,再轉售圖利,也有人會用低於幣值的價錢,買入這些偽幣,再用來購物,例如購買地鐵車票。不過,他認為較少有偽幣集團會直接僱用其他人,在市面使用偽幣「散貨」。
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偽造硬幣或在明知的情況下將偽幣當作真幣使用,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據了解,十元假幣的生產成本較五元的高,因十元硬幣的「金銀膶」設計需加上外圈,五元的設計相對簡單,但流通巿面的假幣向以十元為主,因利潤較高及較易脫手。警方曾指出,大部份假幣手工差劣,尤其是五元假幣,市民小心鑑別已可分出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