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冊標明部份內容來自《基本法》或中國憲法,但大多未標明其他資料來源或引述不清晰;介紹「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時,引述投資推廣署稱2009年協助在港275家外地公司,有70家稱CEPA是其考慮投資因素。記者發現該段內容原為立會文件,所述外地公司數量應為265間,資料冊更略去文件指CEPA「對經濟影響作用的調查準確度或隨時間減低」結論,疑斷章取義,誇大CEPA製造良好營商環境。
資料冊根據「特區政府2012年測算」,指該年自由行為港增加1.3%本地生產總值。記者翻查資料,發現相同數據載於立會研究簡報(2014年第6期),但資料冊同一段又引述「本地經濟學家」指自由行為港人貢獻人均「1/3薪酬」,內容未見於簡報,推算方法欠奉。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