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特別提醒議員,指「收取捐贈時,佢都要考慮我收咗之後,會唔會對我做立法會議員嘅工作有阻滯,或者係會產生一個利益衝突,引致市民會唔信我」,故「唔係登記咗就冇事」。出席同一節目的民建聯譚耀宗表示,接受捐款最重要考慮是有沒有附帶條件,而且不應以私人戶口接收捐款,否則會「好麻煩」。
日前更新了個人利益登記冊的涂謹申則解釋,補交的捐款申報早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後,向選舉事務處作出申報,只是遺漏向立法會申報,到近日捐款事件進行覆檢時發現,所以才再向立法會申報。他再三堅稱沒有收取過黎智英捐款之餘,亦同意最好不以私人戶口接受捐款,只是有時捐款人礙於其身份,例如可能是人大、政協等親中人士,而對直接將捐款存入政黨戶口有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