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債項申請預支薪金 入境事務助理員判服務令
瞞債譚志偉入境事務助理員
入職23年的入境事務助理員3年前向處方申請預支薪金,卻隱瞞拖欠三筆共39萬元的債務,最終獲批3.2萬元預支薪金。入境助理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今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50小時。
律師求情指被告譚志偉(46歲)工作認真、是一名顧家的「好好先生」,並已向處方還款,並透露被告將因本案而失去工作及長俸,入境處已通知將停止發薪、被告現時的居住單位須付市值租金,故被告亦需面對住屋問題。
裁判官指案件對有關制度有不良影響,但考慮到被告已還款,政府沒有損失,故判被告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