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稱宿營時遭非禮 青年質疑是發夢今上訴得直
上訴文博彥發夢遭非禮
15 歲少女前年在中大參與夏令營時,與另外3男2女同宿,她稱遭睡在身旁的18歲男生摸胸及指插下體,她起初以為是夢境,但感覺「好真」,翌日向朋友查問後報警。男生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及後他提出上訴。高院今頒下判詞,指裁判官及控方沒有向事主澄清「發夢」一事,事主是否將夢境誤以為真,高院認為原審的證供分析有重大忽略,裁定被告上訴得直,兼得原審及上訴時的訟費。
原審裁判官在裁決時指出,事主能就非禮細節作出細緻描述,便不是夢境。然而,法官指案發時房間已經關燈,事主X並非親眼看到上訴人文博彥犯案,可見「一切都是感覺」。當事主提出「發夢」一說時,控方沒有加以澄清,裁判官也沒有把握機會問清楚。
法官認為不排除X在做夢時也有十分細緻的感覺,裁判官不是心理專家,對夢境沒有專門研究,對夢境的細緻度不能一言蔽之。
X在事後從男性友人得知上訴人有前科後,便向友人投訴事件。法官認為,難保X是因為聽到上訴人有前科而偏生偏見,才認定自己是遭非禮而非發夢。法官指出,這個疑點在審訊時沒有被處理或考慮。
法官認為不代表X不可信,她可能是不肯定是否真的遭上訴人非禮而作出一連串若無其事的行為。法官又指整件案件關鍵發生在關燈後10分鐘,X當時已進入半睡狀態,X事後描述的感覺非常真實,但對於她如何斷定那些感覺不是夢境,在審訊時實在沒有具體交代。法官下令撤銷定罪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