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集 錯不在我
過去十多年來愈來愈多婦女投入勞動市場,以及人口不斷老化,使社會愈來愈需要顧及負有家庭責任的在職人士的需要。現時無論男或女的在職人士都要負起照顧子女及年老父母等家庭責任。
Helen在一間貨運公司的人事部任職行政助理,工作表現一向不錯。丈夫和她均要出外工作,她們育有一個八個月大的兒子。但不久即發現兒子持續發燒,經醫生證實是患有川崎症,並要留院治療。由於Helen要照顧兒子,她常向公司請假,引致老闆不滿,並以曠工為理由辭退她。她深感不平之下,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僱主家庭崗位歧視。
甚麼是「家庭崗位」
家庭崗位是指負有照顧直系家庭成員的責任。直系家庭成員指因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而與該人有關係的任何人。血緣關係類別可包括:父母、兄弟姊妹、兒女、(外)祖父母、(外)孫、姨母、姑母、叔伯、舅父及堂(表)兄弟姊妹、姪、姪女、甥及甥女等。婚姻關係則指合法夫妻。姻親關係是指因婚姻而產生的關係,例如包括家姑、家翁、岳母、岳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