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業主有責任承擔大廈的維修費用,政府在少數及例外的情況下,可考慮為有經濟困難的舊樓業主作出財政安排,若業主不合作,政府可考慮立法強制大廈設立基金,由業主合資支付大廈維修費用。
助財困業主
孫明揚昨日先後出席三個電台節目,就改善樓宇管理及維修諮詢文件解釋。他表明推出有關文件的目的是「畀大家心理準備,政府日後可會強制做啲嘢」。不過他強調,政府不會一刀切強制所有大廈統一管理模式,也不會貿然立法,要求所有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但他重申政府最終會以立法針對處理大廈管理維修的問題,立法前會先取得社會共識,稍後諮詢十八區區議會的意見。
孫明揚說,政府會考慮為一些有財政困難的舊樓業主,墊支維修費用,但要先在社會進行廣泛討論,政府暫時未有就有關問題作出財務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