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消息指,工商界在諮詢會上的主流訴求是希望最低工資水平暫時維持不變,但未有要求下調,部份有經營社會企業的社福機構與僱主站在同一陣線,指最低工資實施後,經營成本上升,暫不宜調高。
勞工界則建議把最低工資推高至33至35元,理據是通脹上升,應盡快調高,改善僱員生活。
雖然勞資雙方對最低檢討時間表有不同看法,但他們幾乎一面倒認為,政府應進一步釐清休息日及飯鐘應否計薪的問題。部份商界抱怨政府將休息日及用膳時間是否有薪交由勞資協商,令部份僱主在輿論壓力下被迫「畀足」,原本時薪28元的最低工資變成32.5元。勞工界則認為僱主有責任給予員工有薪休息日及飯鐘,法例應清楚寫明。但有委員表明有關問題並非委員會職權範圍。據了解,政府也無意在條例上作出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