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汝強又說,天鷹去年也曾經因為同類事件而被警告,民航處會去信泰國當局要求跟進。他說,如果有關航空公司的安全不符合標準,民航處有權不批准航機升降。
事件在日前發生,三十名原本前往泰國旅遊的市民,因不滿選乘的天鷹航空客機,機件故障誤點超過十五小時,拒絕乘坐而無法成行,他們其後獲航空公司賠償。
旅遊業議會執行總幹事董耀中昨日出席新城節目《明茶館》時透露,該會去年接獲多宗有關天鷹航空公司航班延誤或取消投訴,該會於去年十一月已去信民航處要求跟進,他強調航班延誤,旅客同旅行社都是受害者,希望旅客體諒旅行社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