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暴之後】美多地踏出改革警隊第一步 禁鎖喉壓頸 限制使用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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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黑人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引發全國示威,令美國的警暴問題再受關注。示威者和一些司法改革倡議者提議禁止警方使用催淚彈和鎖喉,多個城市現已透過法院命令和推出各種政策限制武器使用,為改革警隊踏出第一步。
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上周五同意禁止警員用鎖喉或壓頸等方式制服疑犯,禁令即時生效,並要求警員見到同袍使用不當武力時要出手制止。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上周五表示,他會指示當地警員拘捕疑犯時不要使用鎖喉。該州聖迭戈(San Diego)警方周一已宣佈禁止市內警員鎖喉。
弗洛伊德之死引發全國多地示威,而警方在處理和平示威時,多次使用胡椒球彈及催淚彈等驅散,惹來各界批評。有見及此,部份城市提出或考慮禁止使用催淚彈。西雅圖市長德坎(Jenny Durkan)上周五表示,禁止警方在未來30天向示威者使用催淚彈。
賓夕凡尼亞州阿利根尼縣(Allegheny)提出立法規定非致命武器,並禁止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震撼彈和布袋彈;新奧爾良市(New Orleans)議員班克斯(Jay Banks)亦在市議會提出禁止使用催淚彈。
在科羅拉多州丹佛市(Denver),一名聯邦法官暫時禁止該市的警察部門對和平示威者使用化學武器,包括催淚彈、胡椒噴劑、橡膠子彈等;俄勒岡州波特蘭(Portland)的倡議組織「Don’t Shoot PDX」周五就警方「濫用」催淚彈,向該市提出集體訴訟。根據《福布斯》一份報告,本周發生至少12宗因警方利用這些武器驅散致死的事件,示威者、記者、旁觀者都被警員弄至受傷。
研究顯示,禁止鎖喉和壓頸行為將令警察的暴力行為減少22%,如果相關政策被廣泛採用,將向滿足示威者的要求踏出重要一步。不過,這不代表所有警員都會遵守禁令,例如2014年發生43歲黑人男子加納(Eric Garner)遭紐約白人警員使用被禁的鎖喉勒死。禁止鎖喉或催淚彈等做法是好開始,同時示威者希望的那種全面改革亦應盡快推行,防止警員過份暴力的行為,並解決不公平對待及歧視這些根本及系統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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