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入機場食飯咬傷女保安 無業婦判感化1年

蘋果日報 2020/07/02 00:00

感化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盧加敏

機管局去年8月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在機場示威,並實施進出管制。頒令當晚,一名無業婦人疑因欲進入機場吃飯遭拒,咬傷阻攔她的機場女保安。婦人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後罪成。裁判官今接納感化官報告,信納被告情急下干犯罪行,判被告接受感化一年。
被告盧加敏(59歲)被指去年8月14日在機場二號客運大樓6樓的人群管理控制站襲擊尹艷雅。被告早前自辯時稱,當晚她與友人相約在機場吃飯,她們同月10日及13日也曾在機場吃飯,有收據為證。被告指當晚機場職員要求她出示登機證及護照,但沒提及臨時禁制令。其後多名職員捉住她,有人大叫「放口」及「你做咩咬我」,未幾事主脫手套,稱被她咬手。
裁判官梁少玲今日判刑時指,考慮過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報告內容,接納被告情急下干犯罪行,事件為單一事件,不反映被告過往為人及性格,只是面對壓力時情緒出現問題,被告亦承認作了愚蠢行為。裁判官認為,判處被告感化有助她更生,可幫她管理情緒,下令被告須按感化官指示接受心理輔導及參與社區支援小組。
【案件編號:WKCC34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