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諾貝爾獎今天起揭開序幕,外界除了關注獎項花落誰家,亦關心得主如何運用800萬克朗(約740萬港元)的獎金。
翻查過去紀錄,有得主會將獎金捐給慈善團體,或作科學研究之用;亦有得主選擇用獎金置業。
1993年醫學獎得主夏普(PhillipSharp),用獎金買下一棟有百年歷史的舊屋;2001年物理獎得主、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克特勒(WolfgangKetterle),用獎金買樓及做孩子教育基金;2012年物理學獎得主雅霍許(SergeHaroche)亦考慮買樓。
1993年醫學獎得主羅伯茲(RichardRoberts)在家門前草坪安裝槌球裝置;2001年醫學獎得主納斯爵士(SirPaulNurse)得獎後決定將電單車升級。
許多和平獎得主會將獎金捐給慈善機構,例如2009年得主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及2012年得主歐盟。不過當中亦有例外,美國前總統威爾遜1920年獲獎後,將獎金存在瑞典的銀行生息,外界認為他打算為退休做準備。至於2006年得主、孟加拉經濟學家尤納斯(MuhammadYunus)則將獎金用作成立眼科醫院等慈善事業上。
諾貝爾獎基金會執行董事海肯斯登(LarsHeikensten)表示,得主如何使用獎金,要視乎他們個人經濟狀況、人生階段及來自那個國家。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