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林鄭月娥去年底時任司長回應議員有關特首梁振英涉及的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事件時曾指,不知悉廉署是否正在調查案件,但她昨回應選委就UGL事件提問時稱,要求特首交代正在調查的案件「於理不合,亦都可能於法不容」,胡國興隨即指林鄭披露了廉署正在調查。
高教界選委陳和順質問林鄭,當選後會否交代UGL案,以及廉署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突然離職問題。林鄭回應時以任何人當特首都不能干預案件的調查及調查後的檢控工作為由,指「要求下一任嘅行政長官去交代一個如果係正在調查嘅案件,呢個似乎係於理不合,亦都可能於法不容」,然後標榜自己若當選,會修訂《防止陏賂條例》第3、8條,使其適用於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