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1.7億東莞大貪官被處無期徒刑

蘋果日報 2013/11/20 06:00

東莞廣東貪腐吳湛輝

廣東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對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犯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作出宣判,數罪並罰,合併執行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所有非法所得被依法收繳,上繳國庫,另外併處沒收財產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吳湛輝當庭未表示上訴。

法院一審認定,支持公訴機關的所有指控內容,吳湛輝收受他人賄賂4,970萬元,構成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500萬元。另外,吳湛輝有9,200元港幣及3,000萬人民幣來源不明,構成巨額財產人民幣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廣州中院對吳湛輝數罪並罰,決定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上繳所有非法所得及沒收500萬元財產。

廣東《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