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歲被告ManYu-hin William Morissette,否認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慈雲山一間中學非禮女事主。
現時十五歲的事主在錄影會面記錄中向警方透露,她於案發當日放學時遇上被告,被告知悉她數天後將會參加英詩朗誦比賽,他表示可與事主一起練習,兩人抵達一間房間,被告自稱感到奇寒而緊捉事主雙手,更輕撫事主面頰五次。
事主續稱,被告表示要見校長,着她在校內等他,其後轉往另一間房,被告又緊抓她雙手,吻和舔她的左耳,「成隻耳仔濕晒」,她想離開但遭阻止,被告表示她的洋名與其前女友一樣,他十分想念前女友,失去自控下侵犯她,被告並向事主道歉。事主其後知悉被告已婚。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1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