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後謝發現壯骨膏罐身無封口,單據是「白頭單」,貨品欄只寫着「中藥」。謝拍下貨品照經電郵傳到北京寶樹堂查證,對方回覆稱謝所買的是冒牌貨。
謝向永安投訴,幾經轉折後,於上月21日收到永安經旅遊業議會發出的信件,信中永安說已透過接待公司要求當地商店安排退貨,又指已要求接待公司終止與「寶樹堂」合作。謝往永安辦理退貨手續時,職員卻要求他先簽協議書,謝發現上面寫着「同意退款為最後和解協議」、「並不再追究永安的責任」等字句,他要求對方刪去條款不果,最後拒簽。謝要求永安無條件退款,又質疑當地導遊對商舖賣假藥一事知情。
永安發言人稱,往「寶樹堂」已列入行程內,而要求謝簽署的文件上寫的是「個案得到解決」字句,該文件兼作退款收據,強調事件是「客人對貨品的質素有意見,所以協助他退貨」。律師黃國桐稱,旅行社有責任監管內地導遊如何帶團,故須承擔責任,事主可循法律途徑控告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