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遭殘疾歧視及無理解僱 職訓局前僱員興訟索償
平機會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殘疾歧視職業訓練局尤曾嘉麗梁兆賓
職業訓練局一名前僱員入稟區域法院,指控職業訓練局及該局語文中心部門主管梁兆賓、執行幹事尤曾家麗等10人殘疾歧視並無理解僱他,要求職訓局書面道歉、收回口頭及書面警告、重新聘用,並作出懲罰性賠償,但未申明索償額。
申索人姓袁,答辯人為職訓局。入稟狀指,任職職訓局轄下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分校)語文中心的部門主管梁兆賓,2015年6月4日向申索人作出殘疾歧視,內容涉及申索人於2014年7月起因工作關係而生理及精神受傷,並患上抑鬱症。
申索人又指,梁隨後因不滿申索人向平機會投訴他,同月29日濫用部門主管的職權及故意失職,指摘申索人搞事,破壞職訓局及其辦公室的和諧,口頭解僱申索人,以作報復。
入稟狀又稱,包括尤曾嘉麗、學院院長及副院長等九人,明知而協助並縱容梁歧視和解僱申索人,申索人為此向職訓局及相關人士提出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