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庭常任法官李義指出,若地段能一併拍賣,拍賣會便會吸引到真正的買家,令索取「贖金」的人卻步,由於與訟雙方沒就此事上訴,故促立法會跟進。
事緣星亨發展有限公司於九三年計劃拆卸明園西街的舊樓重建,本來已獲多幅所需地段,更將全部物業拆卸,但擁有區內原住宅單位一半業權的業主指交易不公平,訴諸法庭,最終發展商要將地皮業權交還,有關地皮後來由珍溢有限公司以二百四十萬元購下。
其後,發展商向珍溢求售地皮,因珍溢開價一千五百萬元談不攏,發展商遂按《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以該地段「多數份數擁有人」的身份,向土審處申請強制售賣全部地皮。
案件編號:FACV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