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毆八旬男病人 男護士稱警員教他講屬自衛
北區醫院男護士邵伯強毆病人
北區醫院男護士涉當值期間拳打85歲男病人致病人左眼瘀腫案,辯方指被告在不自願情況下進行錄影會面,被告就此事自辯時指,案發當日上午下班後返回廣州,接獲醫院通知需回港協助調查,他同晚到大埔警署,向負責調查的警員林家揚表示,自己夜更下班後一直沒有睡覺,要求押後會面但被拒,林又以「係協助調查,攞啲資料,唔係拉你,好小事」為由,着他不用聘請律師。
被告邵伯強(52歲)又指,林教他如何撰寫會面記錄答案,林建議「不如你寫混亂中打到佢(事主),呢啲係自衛行為,自衛行為係無罪」,或「為了保護自己,不自覺打面一次」。林強調「我教你咁答,其實係幫你,令案件清晰,唔會告你」,又稱「已經幫盡你」。
被告指林在同年5月20日致電他,林指事主已死,死因與他無關,但要求被告翌日到警署錄取補充口供,讓他「close file」。聆訊押後至本月24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