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勝利了!
從表面看來,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先生在關鍵時刻轉軚,不再支持政府如期立法是令特首董建華決定撤回惡法的主因。但是,要不是五十萬市民走上街頭、要不是五十萬市民發出強大的呼聲,田先生及自由黨怎會突然轉軚、怎會背棄失盡民心的特區政府呢?這不是人民力量勝利又是甚麼呢?
從表面看來,北京政府不再硬挺特首董建華、不堅持惡法要在明天通過,才讓自由黨有轉軚的空間。但是,要不是五十萬市民走上街頭、要不是五十萬市民發出強大的呼聲,北京政府根本不知道董建華政府及《基本法》二十三條是如此不得民心,國際社會也不會向北京施以強大的壓力。這不是人民力量的勝利又是甚麼呢?
無計可想才讓步
然而今次的勝利只是初步的勝利、只是局部的勝利。應該看到,五十萬市民的呼聲並沒有改變特首及特區政府的管治作風。董特首在上周六──即大遊行後第四天依然堅持要如期立法,直到自由黨不再支持政府、直到大勢已去他才被迫接受要押後立法。也就是說,董先生根本沒有聽到五十萬市民的訴求及呼聲,只是在無計可想的情況下才作退讓,像這樣的態度不是跟他過往的作風沒有分別嗎?
此外,《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導致民怨沸騰、導致社會嚴重分化及對抗,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女士是責無旁貸的。試想想要不是她完全聽不進甚至蔑視不同的意見、反對的意見,怎會令專業團體、社會團體及市民跟政府的分歧愈來愈大、愈來愈難溝通呢?可是特首董建華對葉局長這樣重大的失誤毫不在意,更沒有根據問責制追究政治責任。像這樣包庇有重大過失官員的態度,不是說明他是沒有聽到市民的呼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