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毆打反國安法街站人士受審 辯稱觸碰純屬意外
在公眾地方打鬥普通襲擊國安法
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去年5月擺街站反對港區國安法,其間一名持不同政見男子疑到場用煙蒂燙傷劉的男秘書,又涉出手抓傷區議員李文浩的女秘書。滋事男原本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及後遭改控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女秘書供稱,當時見被告不斷拉扯男秘書的衣領,遂上前分隔二人,其間遭被告打頭及抓傷。辯方聲稱,實情是街站職員先對被告出言不遜,又以膠板打他頭部,被告才會拉扯男秘書。
被告眼鏡批發商人尹載道(49 歲)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去年5月29日在深水埗元州街162號外襲擊余凱琳。尹早前與劉家衡區議員男秘書李譯喬(31 歲)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但控方其後對李撤控,李更取得訟費。案件今由暫委裁判官陳姵妏審理。
余凱琳今供稱,案發時她看見被告不斷扯李譯喬的衣領,遂嘗試阻隔二人。三人糾纏期間,被告打到她的頭部並抓傷她,又用腳部繞住她的腿。她事後腳部有瘀傷,手部有抓痕。余又供稱,當時有街坊及其上司區議員李文浩在場,其後有街坊報警,最終警方接報到場。余數日後往醫院驗傷。
庭上播放現場片段,顯示涉案三人正在糾纏,其間被告伸腿繞著余的腳。有警員嘗試調停,被告其後向警員表示:「打人呀!」
辯方盤問指出,余的驗傷報告顯示,她根本沒有任何皮外傷。余表示大概於案發後5至7日才求醫,又指頸部沒有傷痕但感到痛楚。辯方指出,余看見李及被告有衝突,仍然站在二人中間,必定知道將會被人打到,余同意。
辯方續指,案發路段並不寬闊,被告看見多人於街上擺街站造成阻礙,遂指摘擺街站的人「阻住晒」。街站職員見狀,出言侮辱被告;待他過馬路時,職員又諷刺他謂「紅燈都照過」。余不同意辯方說法。
辯方續指,當時有職員用膠板拍打被告的頭,被告轉身看見李,遂拉著李高呼「打人呀」。余表示不知道上述情況。
辯方又指,被告右手拉著李的衣領,左手持電話;余強行插入二人中間,糾纏期間與被告有身體接觸,兩人的接觸純屬意外,最終亦是被告報警。余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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