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0歲的蘇春就昨在公民黨成員余冠威及黃鶴鳴陪同下出庭應訊。傳票指他於今年4月6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對開行人專用區阻街。
蘇春就在庭外笑言,06年4月被控時,傳票還指明他「進行遊戲或消遣」而煩擾路人,但今次條例則籠統地說「作出任何作為」而阻礙公眾地方。任職律師的黃鶴鳴質疑指控模糊,「街邊好多易拉架同o靚模,都冇人拉」。
蘇又謂自己熱愛香港,希望略盡綿力,製造景點。想不到政府一邊興建西九文化區,一邊卻打壓街頭表演藝術。他說:「日本、南韓、新加坡同台灣,都已經有街頭藝人發牌制度,點解香港仲咁落後?」他希望獲負責官員接見解釋。案件編號:ESS196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