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調查研究顯示,現時本港各個顧問及法定機構中,有五十四個席位由六大地產公司的董事佔有,比九八年的十六席和○七年的三十八席還要高。
設立諮詢及法定機構的原意,在於讓不同範疇及階層的社會人士可對相關政策提出意見,作為政府制訂政策的參考和依據。依政府的說法,會根據諮詢及法定機構的職能和工作需要,委任適合的人士擔任其成員。翻查立法會資料,每當有議員質疑政府挑選成員的準則時,政府往往都強調會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包括該等專業人士是否具備所需的才能、知識、經驗、專業操守等條件。
跟地產有關的諮詢及法定機構包括市建局、城規會、房協及房委會,在這些機構的網頁上,均可找到委員名單,但對於委員的背景及來歷,大眾卻無從得知。以城規會為例,委員會成員眾多,成員名稱後面除了註有B.B.S.、M.H.、J.P.這些銜頭,就沒有其他背景的介紹了。究竟他們代表誰?是哪一個範疇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