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事後聯絡陳小姐,她表示職員當日雖有提及其皮膚較乾燥,但並無堅持她不要接受激光脫毛,且她曾向醫生查詢,獲覆皮膚乾燥者接受激光治療,也不致出現水泡和含膿等副作用。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表示,正常的激光脫毛下,顧客不應感到灼熱,更何況是出現水泡,故上述個案的副作用屬較嚴重。他認為,事後的皮膚護理作用有限,投訴人只可靜待皮膚組織自我更新,一段時日後色素便會自然減淡。至於色素會否永久存在,則須視乎個人的皮膚色素而定。
使用激光應規管
他建議欲接受激光美容的市民,應光顧皮膚科醫生,避免未有足夠專業知識的非醫護人員,錯誤評估顧客的皮膚組織對激光能量反應而出現反效果。他認為,要使用高能量激光,即使是醫生也要接受訓練,香港現時缺乏法例監管,故政府應規管只有專業醫護人員才可操作。 (○五二八○二)
意見:宜光顧專科醫生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消費者如能取回全費已屬幸運,一般而言,該會會建議消費者前往光顧皮膚科醫生接受激光療程,因在缺乏法例監管下,光顧美容服務消費者,可能須承擔非專業人士誤用高能量激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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