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他人挾女債仔上車再禁錮於賓館 兩漢今被判囚3年

蘋果日報 2018/09/20 12:13

非法禁錮孫文進黃振昌

女債仔因無力償還1.5萬元債項,前年在街頭遭5名壯漢由荔枝角收押所挾持到旺角一間賓館禁錮,期間稱遭其中一男強行要她為他口交,最後並涉將她強姦。兩男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禁錮罪成,其中涉強姦的被告則脫強姦罪。法官今判刑時直指罪行嚴重,眾人在懲教處場所外明目張膽迫女事主上車,完全漠視香港法律,判二人監禁3年。
被告為孫文進(33歲)和黃振昌(35歲),於前年9月13日連同其他人非法禁錮29歲女子X。黃另被控同一日在旺角華美大廈陽光酒店強姦X,但經審訊脫罪。
辯方求情稱,孫為地盤風喉工人,月入約2萬,另亦兼職收數。雖然案中禁錮時間長達5小時,且是「五個大男人脅持一位小姑娘」,其間更迫她脫下胸圍,但案中不涉實際暴力,犯案亦非早有預謀,純粹湊巧。
辯方: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求情又指,黃為搭棚工,月入達4萬,與妻育有一對7歲及10歲的女兒,又要供養老父。他當年因無心向學,家境清困難,且母親早逝,導致未完成中一便出外工作,復因無皇管加上認識損友而誤人歧途。他現已知錯,承諾不再作奸犯科,不會再以被告身份步入任何法庭,更會和一眾損友割蓆,可謂「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此外,其妻亦表明歡迎被告服刑完畢後回家,因浪子回頭金不換,故無論刑期多長,被告均會咬緊牙關捱下去。
惟法官指,除了禁錮情節令本案性質更顯嚴重外,兩名被告和其餘三名涉案男子明目張膽在執行法紀的懲教處地方外強迫女事主登車離開,完全漠視香港法律。法官亦不認同本案不涉暴力,指事主身為弱質女子,面臨五名大漢及言語威嚇,根本沒有選擇餘地,沒有被打只因她不敢反抗。另外,兩被告均欠有效求情理由。
【案件編號:HCCC23/18】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