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呢間新中國新聞有限公司代康文署買書,買咗幾百本蔡瀾作品,未審真偽就交貨,康文署矇查查,照收貨,去年八月有記者揭發,於是康文署搵海關核查,再經蔡瀾證實係盜版之作,先至鬧上法庭。
你話盜版之人幾明目張膽,喺大陸盜印蔡瀾唔在講,新華社屬下嘅公司亦照樣買盜版貨交畀圖書館,即係話蔡瀾嘅書即使幾受讀者歡迎,蔡瀾亦得唔到好處,佢嘅利益畀人偷晒。最令人氣憤嘅係專業買書人(新中國新聞有限公司)冇專業知識分判真偽,康文署、圖書館唔識分判真偽,人哋賣盜版書,佢哋又信,咁樣,出版界利益有何保障?唔通每次都要由作者查核?
如果中國唔係盜版猖獗,蔡瀾老早應該賺到更多更多嘅版稅,享受生活。
羅琳好彩生為英國人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