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風暴】警方稱麥明詩案已結束 故銷毀證供
性侵犯麥明詩#MeToo
【新增警方回應】
港隊「欄后」呂麗瑤月初在fb公開聲稱多年前曾遭教練性侵,無綫藝人麥明詩事隔兩日亦在其fb表示有類似經歷,並分享遇事女性在法律下可以如何更好保障自己,但隨即惹網民質疑事件真偽,指麥企圖「抽水」,引發另一場口舌之爭。
麥明詩今晚在fb再行上載一封香港警方於本月17日發出的回信,信中提及麥在今個月5日去信警方,要求取得當年的報案資料,惟警方稱該宗於2012年8月13日在長沙灣警署的報案,案件資料包括證人供詞等,已於2013年11月1日銷毀,故無法提供相關內容。即使警方未能提供細節,但信件已反映警方有備存報案記錄,亦間接證實了麥明詩當年確實曾向警方報案。
警方今回覆本報查詢,指長沙灣警署於2012年8月13日接獲一名20歲女子報案,但案件已結案,故有關檔案已按程序銷毀,並強調警方有清晰及嚴格的內部指引和程序處理已結案的調查檔案,包括確保資料獲安全保管、妥善處理及適時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