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延長5年,多個公務員團體爭取現職公務員亦可延長退休5年,與新入職公務員看齊。公務員事務局5月底發出執行現職公務員延長退休框架建議,提出審批準則,包括不能阻礙內部晉升前提下、符合部門有實際需要,及申請者具有寶貴經驗或專業知識等,方合資格申請,部門會設遴選委員會審批。
不過,多個公務員團體對該框架建議有保留,由4個警隊職方會組成的警察評議會日前去信公務員事務局,指政府提出的延長退休框架建議只以政府利益為依歸,當政府在招聘公務員上出現困難,才由現職人員填補招聘不足的職位空缺,卻不顧在職人員退休後的生活需要,批評是反道德的不仁不義政策。據悉,新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將於本月中旬會見警評會職方代表,料雙方會就現職公務員延長退休及警隊薪酬架構檢討等事項交換意見。
警評會提出「現職優先方案」建議,優先考慮現職人員提出延長退休年齡申請,確定延長退休人員數目後,政府才定出每年招聘職位空缺數目,招聘新人填補。
「現職優先方案」內容:
1.)讓所有現職人員於55歲〈現職紀律部隊人員退休年齡〉前最少1年,即54歲可以提出延長退休年齡至60歲的申請;
2.)若人員符合健康和工作表現要求,即可獲延長服務;
3.)所有獲得延長退休人員,不論是退休金制度或公積金計劃,均以現行「重行受聘」形式聘任,即每兩年半一期合約形式受聘,最長至60歲。
警評會指出,大部分退休金制度人員對延長退休興趣不大,但公積金計劃人員希望延長退休者卻不少,評議會認為先考慮現職人員留任,才計算招聘新入職人員數字,是公平、公正的做法,不但符合政策的內容,更可滿足現職人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