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違規 中銀監決追究

蘋果日報 2012/08/01 00:00


【本報訊】中銀監點名批評包括中國銀行(3988)等五間內地金融機構,指他們瞞報和遲報旗下員工的違規行為,中銀監對有關機構將依據影響程度啟動追責機制。
據內地《21世紀經濟報導》引述知情人士指,中銀監就金融機構遲報瞞報問題下發文件到各大金融機構、基層監管機構,其中包括廊坊市文安信用社、中國銀行在內的五家機構因瞞報、遲報旗下員工的違規行為而被點名。
同時,中銀監要求各下屬銀監局和各金融機構按照去年下發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三項制度的通知》,主動申報風險資訊。根據三項制度的規定,案件風險資訊是指已被發現,可能演化為案件,但尚未確認案件事實的風險事件的有關資訊。
具體主要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員工非正常原因無故離崗或失蹤、被拘禁或被雙規;客戶反映非自身原因導致賬戶資金異常;媒體披露或在社會某一範圍內傳播的案件線索;金融機構員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確認的情況;以及其他由於人為侵害可能導致銀行或客戶資金(資產)風險或損失的情況。
消息指,因遲報被通報的中國銀行遼寧盤錦分行,該行某員工於今年4月因涉嫌參與高利貸行為被強制休假。5月9日當地經偵支隊對此立案。其後,該行盤錦分行未按規定向當地銀監分局報告案件相關情況。